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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人物志(2000-2023)》资料征集公告

来源:太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3-29 作者: 浏览量:
      编纂《太康县人物志(2000-2023)》是太康县文化事业的一项重要建设工程,是对太康县2000年以来重要人物的收集和汇总,也是对《太康县志》收录内容的补充,具有独特的文化价值和史料价值。为做好《太康县人物志(2000-2023)》的编纂出版工作,激发桑梓情,传播正能量,提振精气神,凝心聚力推进太康跨越式发展,按照《中共太康县委办公室、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太康县人物志(2000-2023)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太办文〔2023〕4号)要求,现开始面向全社会征集《太康县人物志(2000-2023)》资料。

一、时限、对象、标准

(一)时限

《太康县人物志(2000-2023)》重点收录2000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时间内的各类人物。

(二)征集对象

1、已故人物和健在人物;

2、本籍、客籍在太康县行政区内工作过的人物;

3、二轮《太康县志》和第一部《太康县人物志》漏记或有须补记和更正的人物;

4、县外人物——指籍贯为太康县,工作和居住地(户籍)长期在县外(包括境外)的人物。

(三)收录标准

1、人物传记收录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录入人物传记。

(1)在太康行政区内担任过党政军界副县(团)级及以上职务的已故领导干部;

(2)当选为历届中共河南省党代会代表、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已故人物;

(3)在太康行政区内各行业领域,获得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已故专家学者;

(4)对太康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和文明进步以及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做出过重要贡献、成绩突出,且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授予荣誉称号的已故先进模范、优秀典型人物;

(5)烈士、已故的战斗英雄、人民功臣和二等功以上获得者;

(6)在某个领域有发明创造,对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和传承优秀文化遗产有突出贡献,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各行各业生产能手、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并拥有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的已故人物;

(7)达到县外人物收录标准条件之一的已故人物;

(8)经太康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审定适于入志的其他已故人物。

2、县内人物简介收录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录入人物简介。

(1)2000年以来在职及离退休(含已故人员)的副科级以上党政干部(包括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部队营级以上领导干部;

(2)2000年以来历届市级及以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省级及以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委员,省级及以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委员,出席全国性会议的代表,获全国和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者;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名医、科技成果奖获得者;

(5)市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英雄模范;

(6)省级及以上文艺、体育等各界协会(团体)会员、各界技能比赛获奖者;

(7)享受省政府和国务院特殊津贴者;

(8)在某个领域有发明和创造,对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和传承优秀文化遗产有突出贡献,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各行各业生产能手、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并拥有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的人物;

(9)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者;

(10)太康籍知名企业家。

3、县外人物收录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收录为人物传记或人物简介。

(1)副县、团级以上党政军界领导干部;

(2)在教育、科技、文学、艺术、社会科学研究等领域有重大建树,且在国内外享有本研究领域内权威荣誉的知名学者;

(3)太康籍在外地工作的国有或民营大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中型企业管理层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资产在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家;

(4)在全国性各类大型赛事中获得冠军或第一名及同等荣誉称号的个人;

(5)以国家名义授予荣誉称号的英雄模范人物;

(6)太康籍的港、澳、台同胞及海外知名华侨、华人。

4、人物表收录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收录人物表。

(1)考入清华、北大等院校的学生;

(2)生年达到100岁及以上的百岁老人;

(3)符合收录人物简介而书写文字过简者。

二、征集内容

(一)人物传记和人物简介资料内容

人物传记和人物简介资料以人物纪传体记述,要素包括:姓名、别名(曾用名、笔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出生地、第一学历和在职教育学历及毕业院校、政治面貌、主要工作经历(包括何时调出县外、何时退休)、主要事迹、专长、重要成果及贡献、荣誉和社会评价等。人物传记生平介绍最后需注明何时(年月)何地因何原因去世,享年XX岁。

(二)人物表人物资料内容

人物表人物原则上以列表形式记述,其要素一般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去世的加卒年)、籍贯、所在单位、政治面貌、任职务(职称)或获荣誉称号时间及授予单位名称等。

(三)人物资料的撰写要求

“人物传记”和“人物简介”须提供红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或电子版),基本信息内容要准确,事迹资料要用语体文,记述体,客观真实,脉络清晰,表述准确,文无歧义,突出特点,述而不论。人物传记字数不超过1000字,人物简介字数不超过500字。“人物表”信息内容要准确无误,字数不超过100字。

三、资料提供及联系方式

请入志人物本人(或亲属朋友)见到本公告后互相转告,为我们提供入志人物资料。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对照收录标准为我们提供入志人物的相关信息和线索(姓名及联系方式等)。衷心感谢您对《太康县人物志(2000-2023)》编纂工作的大力支持!未尽事宜请与我们联系询问。

人物志资料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此后,造成遗漏的县史志办将不承担责任,特作声明。

联系电话:13849425667

联系人:韦加飞

邮箱:tkxrwz@126.com


太康县地方史志编纂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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