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太康人才网 > 职场资讯 > 劳动法规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17-09-03 作者: 浏览量: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各直属单位团委,各省管高校团委:

为推动我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持续发展,深化“创出彩”河南青年创新创业创优行动,激发青少年创新创造潜能,助力创新驱动发展,促进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决定联合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在河南省内工作和学习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社会青年和在校学生。曾获“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不再参评。

(二)表彰名额

2017年度“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设青年组、大学组、中学组、小学组四个组别,每组评选10名获奖者,共计40名。同时,设“优秀科技辅导员奖”10名、“优秀组织奖”10个。

二、评选条件

(一)青年组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突出贡献的不受职称限制。

2.踊跃投身科技实践,充分体现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者。

3.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者。

4.在实施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项目科技创新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并在广大青少年中具有较大影响者。

5.在国际、全国以及全省各类科技创新比赛和评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者,获得省部级科技类荣誉者优先参评。

(二)大学组

1.在校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学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踊跃投身科技实践,充分体现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在科学和科技领域中,能够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视野,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实践。

3.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在科技创新中拥有国家专利,并在成果转化中创造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者。

4.在国际、全国以及全省各类科技创新比赛和评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者,具备下列条件的优先参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系列竞赛中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SCI、EI、ISTP收录者;在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三)中学组、小学组

1.中学组面向全日制在校中学、中职学校学生;小学组面向在校小学生。

2.取得科技发明或专利,具有潜在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者,科技小发明、小创作、科学论文、科学童话和科幻画原创作品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者。

3.在科学调查、社会实践中取得较大成果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被省、市采纳,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者。

4.积极组建并发展科技类社团,开展科技体验和科技实践活动,在向青少年学生普及科学知识、宣传科学技术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得到社会有关方面的高度认可者。

5.在国际、全国以及全省各类科技创新比赛和评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者。

(四)优秀科技辅导员奖

1.爱岗敬业,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从事科技辅导员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科技教育工作成绩突出。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突出贡献的不受职称限制。

3.直接指导或参与上述四个组别中任何一个参评项目并入围奖项初选的。

(五)优秀组织奖

奖项评选期间,在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的单位或部门。

三、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组织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切实把基层单位、科研一线的优秀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和成果推荐出来。对拟推荐对象要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征求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团员青年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经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团委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拟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或本地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成果。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评选条件,严格筛选、认真考察、优中选优,确保作品质量。评选采取组织推荐与社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中,各省辖市团委分别推荐青年组、中学组、小学组各2人参加评选;各省直管县(市)团委分别推荐青年组、中学组、小学组各1人参加评选;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直属单位团委分别推荐2人参加青年组评选;各省管高校团委分别推荐2人参加大学组评选。社会推荐需由2名以上专家学者联名推荐或省级相关部门认定推荐。每个参评人既可由一家单位推荐,也可由多家单位推荐。申报奖项的内容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群众举报问题要认真处理,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典型性。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地、各单位务于10月15日前上报《2017年度“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申报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和公示材料,并提供所获奖项、专利、成果、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材料一式3份报团省委统战国际部,材料电子版发至shengqingkexie@126.com。各直属单位和各省管高校团委推荐材料直接向团省委统战国际部报送,其余各单位推荐材料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团委汇总后统一报送。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联合成立2017年度“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省委统战国际部。

联系人: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  徐丽

联系电话:0371-69690219

联系人:团省委统战国际部  高峰

联系电话:0371-65904815

电子邮箱:shengqingkexie@126.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7号中青大厦1805室


附件:

1.2017年度“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2017年度“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申报表

3.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附件:

分享到:
分类浏览